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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2013年上半年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的公告

2013-08-20 00:04:59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上半年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已于2013年5月3日公布。根据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关于2013年上半年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地点: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地址:绵阳市三江大道39号鸿越瑞櫊小区旁边,乘603路、79路、4路可到经开区管委会)。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2013年上半年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
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3.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过期临时身份证)。
4.毕业证和学位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相关部门或院系开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且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正式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职称(资质)证书。报考教师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专业等级证。暂未取得以上资质证书但已通过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市级(不含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6.以下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和县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社会力量办学中小学校在职教师须提供有人事代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手续、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养老保险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并出具聘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注意事项
1.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现场办理专业科目考试确认手续并缴纳专业科目考试费用80元(执行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名单于2013年5月14日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http://www.meda.gov.cn)公告(不再作其它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携带本公告规定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参加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如有不明事项请电话咨询:0816-8130085,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附:2013年上半年经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


                                        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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