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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201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

2013-07-30 08:14:14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市市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发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3年6月3日(周一)。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3日早上6:40。点名、查验证件并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中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三、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350元左右)。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第二代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六、复检及递补
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体检当日上午从市人社局统一出发时仍未赶到市人社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七、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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