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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2013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须知

2013-08-10 00:06:19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四川文理学院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我校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于2013年5月17日8:30-11:30,15:00-18:00带上以下材料到我校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4019室)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学工部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岗位);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文理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文理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面试于5月18日在我校莲湖校区教学楼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候考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应持有效证件于2013年5月18日上午8:00到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教学楼428教室候考、抽签。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下载:附件一.xls

 

四川文理学院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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