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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科技大学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6-24 14:05:48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厅管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录用   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2]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工作人员(博士毕业生按人才引进办法另行招聘),具体如下:
一、 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2年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数为 19 个。其中,专业教师岗位 11 个,辅导员及教辅岗位 8 个。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及工作能力;
(二)应聘人员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硕士阶段就读学校须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科研院所。应聘教学岗位者,本科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最迟应在2012年9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时间截止至资格审查现场确认之日。
(五)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达到教师普通话水平。
(六)具备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并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者,请登录太原科技大学网站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太原科技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现场确认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专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太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贴好照片)(见附件2)。
现场确认需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别人代为办理,否则,视为放弃报名机会。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面试与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及考核。整个过程由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学校人事处、校内各用人单位、笔试命题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具体落实。笔试、面试专家的构成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
(1)笔试对象为全体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笔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模块(包括英语和计算机,分值各占50%)和专业知识模块(与所应聘岗位对应的基础和专业知识);
(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为闭卷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块和专业知识模块均按百分制计分。
(5)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6)笔试总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根据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内容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以试讲为主,提问和答辩为辅,对应聘者的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专职辅导员试讲内容为思想道德修养,其他人员试讲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内容,应聘者应准备2小时的备课教案,试讲完毕将教案交面试专家组,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4)面试(含试讲)按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5)面试成绩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3、考核人选的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计分,为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岗位60分以上者,根据综合成绩顺序,按1:1的比例进行考核。
4、考核
(1)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与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6、体检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一)学校成立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具体实施本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分管人事、纪检、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领导组组长和副组长;纪检、教务、保卫、人事、相关学院等部门为领导组成员。
(二)学校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附件:太原科技大学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咨询电话:0351-6998275;    
联 系 人: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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