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鉴定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山西省文物鉴定站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参加综合知识考试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8月22日-8月24日。
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区文庙巷33号,山西省文物鉴定站办公室(山西省文物局办公楼一层)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6、根据有关规定,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须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
7、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专业测试和面试。
3、资格复审后,若有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人数依次进行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351-5687506
五、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刘翠 韩亚波 孙勇娟
山西省文物鉴定站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