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和《山西省质监系统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对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8月11日。
地点:省煤炭大厦4层会议室(太原市府西街18号,火车站乘10路、19路、602路府西街站下车问询)。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各种证件。1、综合知识准考证(原件);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非应届生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据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4、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质监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表格见山西质监网—质监信息—2012-6-21。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
(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我处托管或提供档案托管协议书)。
(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专业测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四)资格复审前,取得专业知识测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资格复审后,取得专业知识测试资格本人自动放弃,本人要在综合知识准考证上亲笔签名,并注明“本人自愿放弃”,传真到0351-3531287。若无视考试纪律,本人放弃本次招聘,而又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今后不能参加山西省质监系统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六)资格复审时各招聘岗位若有不合格人员,按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底的的顺序依次递补。
山西省质监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2012年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