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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3-07-24 00:02:26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临汾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揭晓,资格复审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入围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复审时间

2011年8月5日至8月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30

三、复审地点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印染巷16号)。

四、  复审方式

现场审核、确认(复审对象本人必须到复审现场)。

五、  复审内容

按照《临汾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范围、招聘条件,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复审对象的身份、年龄、学历、教师(职业)资格等。

六、  复审对象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户口所在单位证明)、毕业证(尚未发放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证明)、报到证(尚未发放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5张(同网上报名时照片同一底版)。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允许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本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相应的学位证书。  最高学历为后取学历的,需提供全日制大中专第一学历证书原件。

4、部分岗位需要教师资格证(已认定了教师资格,但尚未领取到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局出具证明。证明应注明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基本信息)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的。

七、有关要求

复审对象必须按本通知要求,本人亲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规定的材料接受资格复审。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二O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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