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汾阳市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和网络舆情信息中心事业人员公告
为 进一步加强我市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吕办发[2008]49号),经2012年5月2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汾阳市广播电视台和网络舆情信息中心事业人员。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汾阳市广播电视台文字采编人员(记者)3名,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工作人员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中文、新闻、政史、文秘类,并熟悉电脑操作;已从事广播电视新闻工作5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相应专业),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报考人员须有汾阳户籍或生源地为汾阳。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由应聘人员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每人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若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岗位,视为报名无效。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达1:5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2、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条件和资格,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
4、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按60%计入总分。
5、体检政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聘用。缺额不再递补。
6、公示和聘用
市招聘领导组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6月1日
2、报名地点: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汾阳市东正街5号市委、市政府院内市委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网上学历认证表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未在汾阳教体局报到或汾阳市人才市场代理的需提交档案。报名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150元。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汾阳市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和网络舆情
信息中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代章)
201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