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武乡县公开招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公告
武乡县决定面向社会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和乡镇民政工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招聘对象
1、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及2012年毕业生)。
2、目前仍在我县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晋组通字[2009]62号)精神,“乡镇(街道)录用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注重从在职的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录用比例要占到整个录用计划的70%以上”。本次招聘的43名工作人员,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30名,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聘13名,具体职位和名额为: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1名,对象为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的毕业生。
2、乡镇民政工作服务中心42名
(1)洪水镇4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3名。
(2)蟠龙镇4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3名。
(3)丰州镇1名,大学生村官1名。
(4)故城镇4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3名。
(5)监漳镇4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3名。
(6)墨镫乡3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2名。
(7)韩北乡3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2名。
(8)大有乡3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2名。
(9)贾豁乡3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2名。
(10)故县乡2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1名。
(11)上司乡3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2名。
(12)石北乡3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2名。
(13)涌泉乡2名,其中2012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大学生村官1名。
(14)分水岭乡3名,大学生村官3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自愿从事基层民政工作;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
3、具有武乡县户籍;
4、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6、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