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临猗县公开招聘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适应县城发展的管理需求,创建文明、和谐、美丽的临猗县城,经研究,决定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招聘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各类人员56人。其中:
城市绿化管理队15人;
城市管理监察大队8人;
环卫队25人;
广场管理中心5人;
涑水公园管理中心3人。
三、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临猗县户籍。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协作精神。
2、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
4、热爱城乡建设事业,愿意从事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5、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6、报考城市绿化管理队、涑水公园管理中心岗位的,同等条件园林绿化专业优先聘用。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 报名 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
2012年5月12日—5月26日,由人社局在县电视台、县人社局及住建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0日—5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
每天上午8时半—下午18时(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临猗县人社局劳动保险所一楼大厅(原劳动保障局大楼)
3、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携带:
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学生档案。
⑵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
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及村民委员会证明。
⑷已婚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站出具的无超生证明。
⑸大学生退役士兵同时携带士兵档案及退役证。
⑹填写报考登记表。
⑺报考费150元。
⑻现场拍照。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届毕业生暂不参加资格审查,视为合格。于2012年7月31日前提交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生档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完成后,合格人员及招聘岗位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对于部分急缺和特殊岗位达不到3:1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可降低为2:1,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2:1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可将岗位计划重新调整或取消。调整之后的岗位予以公告。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4、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2年6月13日—15日
地点::临猗县人社局劳动保险所一楼大厅(原劳动保障局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