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南郊区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大队编外人员公告
为构建和谐南郊的需要,经区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大队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30名全部为男性。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及重大违纪行为记录;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未婚,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身高1.75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
4、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退役军人、公安警校毕业生;
5、具有特殊专业(侦查、警卫、排暴、散打、特勤、服役时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等)的退役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和政策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大中专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9)其他不符合招聘为保安公司特勤大队人员的情况。
(二)报名时提供证件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上述不得报考行为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证件材料,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的报考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2年3月30 日至2012年4月1日
地点:南郊区政府后二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报名
因报名现场测量身高、视力,报考人员须亲自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少于1:5,报名人数不达比例的,经领导组会议研究后酌情核减。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测量身高视力、审查证件等;
四、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
2、结果认定
体能测试标准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体能结束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形体条件、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除此外,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理解判断、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解决矛盾的能力,沟通交流、临场应变的能力,情绪控制和环境适应的能力,以及适应岗位业务需要的相关知识,全面衡量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并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到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体能测试成绩成绩”高低顺序取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六、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对进入体检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如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按报考该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招聘岗位的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
八、考核
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郊政府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待遇福利
此次公开招聘的综合执法大队人员聘用期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5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如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后,可续聘。
根据大同市政府办公厅【2009】81号《关于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规定》的要求,此次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编外人员聘用合同,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人才市场提供人事代理服务。试用期满后工资每月1500元(不含误餐补、节假日加班等费用),因物价和工资水平等因素变动,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后,可相应调整。聘期内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现行工资标准参照企业现行规定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
公告下载:招聘公告.doc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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