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委组织部 太原市纪委监察局 2012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太原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是隶属于太原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纪检监察专网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太原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五)具有太原市户口;
(六)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村工作过,或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有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报名;
(三)报名地点:太原市纪委117房间(新建路81号市委大院西楼一层)。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太原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太原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太原红e网(http://tyhe.tynews.com.cn)、太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5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
(四)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第161号、〔2003〕9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考务费40元,《专业科目》考务费40元。
三、考试
(一)笔试
报考人员参加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以闭卷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职位1、职位2的专业考试为《申论》;职位3的专业考试为计算机及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科目×60%
笔试科目不指定大纲,不定教材,不定复习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应聘前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因故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招聘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太原红e网、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有举报情况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
太原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委: 0351-4030254
太原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