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航道工程处公开招聘公告
2017天津市航道工程处公开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百分制)。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天津市航道工程处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2017天津市航道工程处公开招聘公告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本处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航道工程处
(二)招聘单位现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学苑北路106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二类财政补助正处级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航道工程处始建于1897年,现隶属于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承担着我市内河航道的测量、维护、整治以及确保京津两地安全度汛。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工勤人员8人,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航道工程处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及相关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养和技能;
4.具有本市户籍人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7年8月31日在天津人事考试网(http://www.tjkpzx.com)、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http://www.tjjtjt.net)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及缴费
考试报名及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pnet.gov.cn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9月11日8:00至9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统计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于9月20日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9月21日9:00至16:00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百分制)。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0月10日8:00从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1日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外语水平等级证,职称证,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本人科研项目获奖证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航道工程处(河西区学苑北路1069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11月15日8:00至11月17日16:00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准考证。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017年11月22日在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面试成绩。网址:http://www.tjjtjt.net
(四)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2017年12月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规定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相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咨询电话:022-8383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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