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代理岗位招聘公告
2018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代理岗位招聘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2018年4月30),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18年人事代理制职工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投递邮箱:yzxrscsj@163.com,提交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上午8:00-4月13日下午17:00。
(二)提交材料
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代理制职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后,扫描) (PDF格式);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PDF格式);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5.身份证(正反页)-扫描件(PDF格式);
6.个人简历(WORD版)。
四、招聘考核
报名人员需经筛选及资质审核后,方可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及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为卫生专业能力考试(考试科目:普通内科),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0.5+面试*0.5。(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通过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需按医院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处 022-23626131。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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