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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宁河县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7-11 00:17:23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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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宁河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建设一支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队伍,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0名。所招聘人员占用差额事业编制78名,全额事业编制2名。工资由现执行渠道解决。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招聘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完善考试内容,规范考核方式;强化招聘工作各环节监督检查,确保新录用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和用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持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以上及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持护士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其中,公共卫生单位招聘条件为二本及以上,英语四级;乡镇卫生院部分岗位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如临床专业或全科专业应同时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往届护理专业同时具备护士资格证书);其他非卫生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或外语四级以上证书。

4.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外地生源应符合户口进津条件。

5.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

2.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2年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80名,其中包括:硕士生23名;本科生33名;专科生24名。

1、二级医院:县医院、中医院计划引进硕士生23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9名。

2、公共卫生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引进二本及以上毕业生2名。

3、基层医疗单位:乡镇医院计划引进本科生12名,专科及以上24名。

招聘职位和数量,请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查询,也可拨打69591760、 69591634查询。

五、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县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办法是:

(一)二级医院招聘硕士以上研究生,采取参加校方组织招聘会形式与应聘者直接联系,核准情况后可免笔试,在招聘工作小组参与下通过面试直接聘用。

(二)其他应聘毕业生采取网上公开报名,统一组织考试形式聘用。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笔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三)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开考。根据历年招聘工作中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不足的实际情况,报考公共卫生单位和基层医疗单位各职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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