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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汉沽区事业单位2009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8-05 08:02:17 字号: | | 【 打印 】

为促进事业单位发展、满足各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不断为汉沽发展补充生机和活力,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按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招聘工作应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原则的基础上,按照汉沽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要求,以海纳百川的胸怀把大量优秀人才聚集到汉沽各项事业中来,全面推进“经济繁荣、社会和 谐、生态宜居”现代化滨海强区建设进程,为推动汉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
    1、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各类院校的定向生、委托培养生)。专科学历的限本区生源(下同),其他生源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本市各级政府举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本市生源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性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农业户口。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1、报名工作
    此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4日、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汉沽区青少年宫大礼堂
    报名时,考生可事先下载《2009年汉沽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 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同一版本)3张。2009年应届毕业生(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凭学校推荐信 原件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上述证件及照片到现场报名。
    区人事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低于1:2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应 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如实填写《2009年汉沽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 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考生完成交费与交表报名登记后,于4月29日—30日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收考试费用。具体办法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 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 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报名现场办理免收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2、笔试
    笔试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
    考生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排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前如有自动放弃面试机会的或发现虚假信息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从原 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笔试合格者不足职位招聘人数1:2比例的,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录取办法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由人事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统一组织实施。
    2、考核区人事局参照《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津人录[1999]2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录用
    人事局根据考生体检、考察情况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汉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问题的,由区人事局主持用人单位及毕业生 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生毕业后,凭报到证和毕业证到区人事局报到,办理就业手续。其他毕业生与应届生同时办理。新招聘人员从聘用之月起,按《天津 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汉沽人才网查询(www.tjhgrc.com)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25693979 25667000

  天津市汉沽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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