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西青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依据津人〔2005 〕2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限天津市户籍);
5.年龄需30周岁以下(1978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8月28日西青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公告(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09号增5号),并可通过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西青之窗(www.xq.gov.cn/renshiju/)查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工作
1.采取集中统一报名的办法进行。
2.报名时间:2008年9月4日至9月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西青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09号增5号<区劳动局二楼201室内>)。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须持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费用: 报名时需交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交纳面试费用45元。
报名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区人事局负责。区卫生局负责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区人事局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核,符合招聘条件者由区人事局予以办理报名手续,发给准考证领取凭证。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1.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2:1时方可开考。招聘人数为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2:1时,按2:1的比例缩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有1人报名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者中已取得硕士(并有毕业证书)及以上学位的,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结构化面谈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应聘者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排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者达不到2:1比例的,可全部进入面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者不计入参加面试人数比例。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直接进入面试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者以面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西青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考核,并根据应聘者体检、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区人事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27933356
附件:
天津市西青区人事局
二ОО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