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武清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新农合工作的管理和服务,经区政府批准,拟在区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硕文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现制定选调简章如下:
一、选调范围
卫生系统城区卫生管理和医疗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卫生系统工作满5年;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选调范围内且已在新农合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4、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
6、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单位工作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区人才市场报名,由人事、劳动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报名表》。报名考务费30元/人。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为2.5:1,低于此比例时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区人才市场(杨村街泉州北路8号创新大楼一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新农合政策及管理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加分。现在新农合岗位工作满2年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每人只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即:相当科级职务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5分;其他人员加3分。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将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将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劳动部门负责,主要对进入考核的人选进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出具考核报告,并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区人事局。
(四)公示。由区人事局将拟选调人员情况在卫生系统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由区人事局办理人事关系调转手续。被选调人员在办理人事关系划转时,原工作单位要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新农合按有关规定与本人签定《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被选调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选调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晋升按市有关部门对该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2129992、22106601
区 人 事 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区 卫 生 局
200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