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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汉沽区事业单位招考笔试通知

2013-08-27 08:02:06 字号: | | 【 打印 】

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笔试通知

考试时间:2008年3月23日上午9:30—11:00

考试地点:天津市汉沽区府北路汉沽中心小学考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前十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2.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但不准携带书籍、笔记、纸张、移动通讯设备以及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等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但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6.如遇试卷(题本)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试卷(题本)字迹缺损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7.《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须用2B铅笔填涂,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8.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他人答题或交换试卷,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9.考试结束铃响,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或答题卡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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