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关于招聘劳动合同制街乡镇专职统计工作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津政办发[2007]99号),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组织实施专职统计人员招聘工作,本次招聘街乡镇专职统计人员31名,为确保街乡镇专职统计人员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原则
招聘专职统计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新招聘专职统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统计工作,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和任务的需要。
二、招聘名额
根据工作的需要,在全区范围内招聘专职统计人员31名。
三、基本条件及招聘办法
(一)基本条件
(1)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统计、会计及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有统计或会计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3)能够独立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具有武清区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适应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区统计局组织实施,人事局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坚持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报名、集中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原则,把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到统计岗位上来。
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12月4日下午利用天津统计信息网、北方人才网、武清人才网、武清区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区统计局统一组织。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5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天津武清人才市场(武清开发区泉州北路8号,创新大楼一楼)。
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填写《报考天津市街乡镇统计员登记表》。
区统计局按照招聘人员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在《报考天津市街乡镇统计员登记表》上加盖区统计局印章。北方人才派人到报名点现场工作,提供招考指南。12月7日由北方人才市场核发《准考证》。
(3)集中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市统计局委托北方人才市场负责。12月8日,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地点参加全市统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统计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党的十七大及市九次党代会报告的基本内容)。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12月12日由有关部门组成面试评委会统一组织面试,使用全市统一的面试题本。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12月13日区统计局将面试成绩报市统计局人事处。
(5)确定人选。12月15日前,区统计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6)体检。12月17日-18日由区统计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后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区统计局可根据需要,在体检结果出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统计局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审核后,可从该岗位通过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考核。由区统计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8)公示。12月24日,区统计局对拟聘的专职统计人员成绩和名单在区统计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9)组织培训。市统计局对新聘街乡镇专职统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试。
(10)签订劳动合同。对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区统计局组织街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签劳动合同。
(11)落实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
四、工资福利待遇
新招聘的街乡镇专职统计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书使用天津市劳动用工统一合同文本,明确劳动关系、工作职责及相关待遇。专职统计人员在执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报酬为每月1500元(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咨询电话:29332847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