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津南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护理专业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4、年龄要求:专科学历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13年津南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
四、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津南区卫生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12年10月12日—11月1 3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津南人才在线http://www.tjjnrc.com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日—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