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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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
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7号
(四)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
1、专业教师,3人
专业教师岗位职责:
⑴承担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⑵承担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建设与改革工作;
⑶承担分类竞赛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⑷承担实验实训室及实训基地的开发、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2、实训教师,1人
实训教师岗位职责:
⑴ 承担实训课程的授课任务,实训教学资料的编写工作;
⑵负责指导、带领学生完成机床的日常、定期维护及保养工作;
⑶承担实习基地的建设;
⑷承担实践教学的科研工作,撰写论文,参加教研活动等。
(二)招聘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11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我院网站(www.suoyuan.com.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地点、方式和联系人报名时间2012年6月8日至6月12日。应聘人员需填写《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本人电子简历以“2012年公开招聘—所应聘职位”为题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drenshi@126.com 。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名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及发放准考证。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12年6月30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及试讲两种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工作由中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和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60209593 联系人:王鸿丽
招聘投诉电话:60209899 联系人:王作民
监督举报电话:27686692 联系人:张 玲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