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科技大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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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公告
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科技大学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教学和科研岗教师109名,实验岗教师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科技大学简介
天津科技大学建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批建立的4所轻工类的本科院校之一,前身是天津轻工业学院,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批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有条件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学校食品、发酵、造纸、海洋4个特色优势学科在全国最早建立,相关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位于全国领先地位,在国内拥有重要影响。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最优秀、最适合的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高层次人才、教学和科研岗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1.高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人选、省(直辖市)级特聘(讲座)教授、省(直辖市)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第一层次人选、学校“海河学者”特聘教授等。
以上人员应具有博士以上学位,在国内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突出的个人业绩,思想道德品质高尚、为人正派,学术造诣高深。
2.教学、科研岗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3)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国家“211工程”大学五年以上教学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特别优秀或紧缺岗位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5岁。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2012年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高层次人才和教学、科研岗:
(1)应聘者请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person88@126.com、personnel@tust.edu.cn ,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的学院全称、岗位、岗位编号,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高层次人才应聘”,并以邮件附件形式尽量提供下列个人材料:
① 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② 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③ 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④ 学位证书和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
⑤ 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
(2)应聘者还应尽量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 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 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的收录情况,包括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等,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 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可用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高层次人才和教学、科研岗:全年都可报名,直至岗位招满为止。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根据本公告第四部分的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
高层次人才和教学、科研岗:人力资源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由学校人力资源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u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的材料:
①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②就业协议书(空白)(应届毕业生提供);
③本人纸质简历;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毕业证明;
⑤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四)考试和考核
高层次人才和教学、科研岗
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心理测试、试讲、岗位实习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高学位为硕士学位且不属于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岗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或考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校和市教委共同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的具体方式:与被考察人员签订临时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为5-10个工作日,请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并根据合同为被考察者提供相应的工作报酬。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tust.edu.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022-60273323,联系人:彭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校纪委):022-60273350
附件:2012年天津科技大学教师科研岗计划
天津科技大学
2012年2月10日 招聘相关事宜
◆应聘者请提供个人详细简历,来信或电子邮件主题栏内请务必标明您的应聘单位(单位全称,方便对邮件检索)、岗位编号和岗位专业方向,并说明本人意愿、要求及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应聘人员自留底稿。
◆欢迎博士生来校前进入我校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工作,并享受相关待遇,出站考核合格后,直接录用。
◆引进人才待遇以及相关规定以《天津科技大学人才引进暂行规定(2010)年修订版)》为准,具体解释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具体请查看http://hr.tust.edu.cn/html/fagui/
地 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
邮 编:300222
联 系 人:彭洪斌 苟军平(副处长)
联系电话:86-22-60273323 60271990
传 真:86-22-60273327
E - Mail:person88@126.com personnel@tust.edu.cn
附件下载:2012年天津科技大学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