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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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中学始建于1923年,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之一,学校一直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办学的永恒主题。学校为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拥有一支在全市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队伍,并拥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两者完美的结合,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多年来一直位于天津市前列。随着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对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队伍,共同努力把我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名牌学校。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2年拟招聘学科教师13名,其中语文、化学、英语教师各2名,汉语国际教学、地理、数学、物理、信息技术、体育、心理教师各1 名。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学科教师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敬业爱岗、善于学习;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一定强度的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与学历相当的英语水平,有较强的英语口语能力。
7.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完成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8.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报考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一《2012年天津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12年4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11年4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tjsyzx.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