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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1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1 00:05:48 字号: | | 【 打印 】

天津市2011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考专题

天津市2011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考公告解读

 

为满足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度下半年本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2011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从2011年11月28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7日8:00至12月12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11年12月7日8:00至12月14日22:00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1年12月19日8: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管理岗位和通用专技岗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医学类岗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医学综合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12月26日8:00至12月30日16:00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31日
       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综合知识(医学综合知识)
  2012年2月1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组织专业考试及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专业考试的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确定和负责。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2年2月13日8:00至2月17日22:00
  面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至2月19日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区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其中,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百分制7:3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天津市2011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电话:28013603 6090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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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咨询电话:2332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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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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