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是具有化工、石化、医药、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甲级设计院。现有正式职工310人,其中一线专业设计人员238人。主要从事工业建筑,化工工艺等专业设计工作。随着我院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急需补充各个专业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特制定公开招聘2011年度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此不断提高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我院今后发展补充和储备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品质;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
3. 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4. 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的非本地生源。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拟在2011年公开招聘建筑专业3名,结构专业4名,化工工艺专业5名,给排水专业2名,暖通专业1名,电气专业2名,自动化专业1名。
四、招聘及聘用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渤化集团批准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简章,并将在天津人事信息网上(www.tjpnet.gov.cn)公布公告,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布时间待定。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电子邮箱(hgsjy99@126.com)。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进入“天津市化工设计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对照招聘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后,以电子邮箱发送即可。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1日——2011年9月25日。
联系人:李豹 电话:27459576
(三)笔试和面试时需要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简历及成绩单和获奖证书。
(四)资格确认
根据所需岗位条件,由人事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经院招聘小组审查后,对资格确认人员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开考比例不少于1:3。
院招聘小组由院领导,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专业室主任及人事部负责人组成。
(五)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考核采取面试办法。
笔试考试内容为:所学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对笔试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小组负责安排。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内容:自我介绍及回答有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方面的问题。面试成绩由招聘小组成员打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面试人选空缺,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其他人选。
面试时间:笔试后一周内通知面试时间。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结果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统一组织。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医院由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招聘领导小组指定。
(七)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的总成绩排序,以排序名次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小组和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通过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局域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渤海化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指导,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招聘监督电话:27459592
附件:
1.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201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附件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