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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2013-07-25 08:03:15 字号: | | 【 打印 】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原址位于天津市武清县,1985年迁入现址。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首批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工作,优化学校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天津农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62名,其中教师和科研岗位50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信息发布及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信息自即日起发布于天津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和天津农学院网站(http://tjrs.tjau.edu.cn/),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1.高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人选、省(直辖市)级特聘(讲座)教授、省(直辖市)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第一层次人选等。

2.教师、科研岗位

年龄在45岁以下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教授;“985”、“211”重点高校毕业的博士。特别优秀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优良,未受过处分,无违法乱纪行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英语CET-6成绩425分以上;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高层次人才和教师、科研岗位:

(1)应聘者请登陆http://tjrs.tjau.edu.cn/网站查询相关岗位和专业要求,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renshichu@tjau.edu.cn,并以附件形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① 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② 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③ 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④ 学位证书和任职证明复印件;

⑤ 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

⑥ 主要专业技能证书。

(2)应聘者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 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 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 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可用复印件。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者请登陆天津农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tjrs.tjau.edu.cn查询相关岗位和专业要求,下载填写《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将《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人事处信箱renshichu@tjau.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注: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

(二)报名时间:

1.高层次人才和教师、科研岗:全年招聘

2.其他专业技术岗: 2011年4月19日-23日

(三)资格审查

1.高层次人才和教师、科研岗: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其他专业技术岗: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所收集的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

其他专业技术岗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1张、以及个人简历等其他材料到天津农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7日下午14:00-16:00

现场确认地址:天津农学院人事处(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天津农学院东校区行政楼404室)

(五)考试和考核

1.高层次人才和教师、科研岗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聘,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学术评价等环节,博士学位以下人员除采用以上环节的考核外,还须参加专业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其他专业技术岗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成绩的50%。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由天津市教委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30%。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根据岗位确定,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占总成绩的20%。 

笔试时间:2011年5月8日上午8:30­­­­­-11:30,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考试当天学校张贴的考场安排。

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的材料:

①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人纸质简历一份;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毕业证明;

④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2)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内容为答辩、面谈等方式。

参加面试的人员是依笔试成绩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

面试安排:面试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请登陆人事处网站http://tjrs.tjau.edu.cn查询。

(3)心理测试:

2011年5月10日-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当时通知为准,采用专业的心理测量软件,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职业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只作为参考,不计入考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市教委和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tjrs.tjau.edu.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792904        联系人: 李老师  韩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校纪委):022-23786539

 

天津农学院2011招聘计划.doc 天津农学院2011招聘计划.doc (96.00 KB)

 

 

天津农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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