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燃气管理处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天津市燃气管理处是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燃气市场监管,燃气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燃气器具审核备案,燃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职能。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一: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岗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检查监管,贯彻燃气设施管理标准并组织燃气设施安全评价工作。
招聘条件:
①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②燃气相关专业;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燃气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使用和操作;担任过部门领导职务,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③具有天津市城镇常住户口。
④取得驾驶执照优先。
招聘岗位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岗
岗位职责:负责燃气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燃气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燃气建设文明施工质量监督及燃气建设工程市场管理。
招聘条件: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②燃气工程相关专业;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使用和操作。
③具有天津市城镇常住户口。
④取得驾驶执照优先。
招聘岗位三:供气服务监督管理岗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燃气服务质量的监管,组织开展服务标准的宣贯和评价工作。
招聘条件: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②燃气相关专业;有二年以上从事燃气工作的经验;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使用和操作。
③具有天津市城镇常住户口。
④取得驾驶执照优先。
招聘岗位四:文秘岗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起草行政工作文件和信息,负责行政工作会议的召集、会议记录整理、工作任务的督办以及接待工作。
招聘条件: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②文秘、行政管理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使用和操作。
③具有天津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取。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聘用形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待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自2010年7月26日至7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100号B座303室
3、报名提交材料:户口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有关能力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2寸免冠彩照两张。
4、报名联系人:李英民
电话:022-23549091
201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