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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2010年公开招聘4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8-04 08:01:23 字号: | | 【 打印 】

为加强我区教育和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西青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卫生护理专业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岗位及数量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护理专业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尚未派遣就业、户籍在原学校的2010年毕业生户籍不限)。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津人〔2005〕20号)。

8.教师岗位需获得教师资格证。

9.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招聘对象、人数和条件等,可通过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西青之窗(www.xq.gov.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查询。

(一)报名和缴费

1.报名和缴费形式: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2.报名缴费网址: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3.报名时间:2010年7月6日8:00开始至7月8日18:00结束。

4.缴费时间:2010年7月6日8:00开始至7月10日18:00结束。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低于1:2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5.改报时间:2010年7月13日8:00开始至16:00结束。

6.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审核时不能限制报考人数,不能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北方人才市场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具体实施工作。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从网上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0年7月20日8:00开始至7月21日18:00结束。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10年7月23日上午09:30——11:00

2010年7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三)面试

1.资格证书原件验证:2010年8月3日至8月4日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西青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09号增5号)进行资格证书原件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办理资格证书原件验证时,须携带相关资料。包括: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未就业人员持报到证(或空白就业协议)或毕业院校(或档案存放地)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人员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教师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报名时没有如实填写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安排递补考生进行资格证书原件验证。递补考生的资格证书原件验证时间顺延一天。

通过资格证书原件验证的考生在2010年8月10日8:00至8月11日16:00登录报名缴费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结构化面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应聘者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排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者达不到2:1比例的,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0年8月14日至8月15日。

2010年8月19日,面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面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三、聘用办法

面试结束后,以笔、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津人〔2005〕20号)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

(二)政审

区教育局、卫生局要按照《西青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27933356、27392509、27943295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局
          二о一о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下载

教师招聘计划6.29.xls 94f38463e81220480adc000f1c7d4baf.xls (36.50 KB)
卫生局考招计划6.29.xls 2dd4d18e4fe2ee0a8e1554b776ffde60.xls (21.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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