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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3-08-05 08:01:21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聘任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正常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县将于近期开展静海县201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及数量

招聘职位: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静海县2010年服务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招聘数量:8名。

二、报名及有关事项

6月25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乡镇党委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到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报名,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录取办法

1、体检、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统一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县委组织部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服务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7天。

3、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咨询电话:68613936

中共静海县委组织部

2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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