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快河西区财政事业发展,河西区人事局、河西区财政局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河西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高和业务素质强,为河西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户口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职位
工作人员3人。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勇于开拓创新;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身体健康;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
6、具备所学财政、会计、金融、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对德才表现好、工作实绩突出、素质能力高的优秀人员可优先招聘。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西区人事局、河西区财政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08年3月20日至26日(六、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河西区苏州道6号(图书大厦后),河西区财政局一楼。
报名电话:23278222、23278226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由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家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不能开考。河西区财政局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于3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到河西区财政局领取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问题、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2008年4月6日(具体地点和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根据所选职位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3、聘用办法
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名单。
考察:河西区财政局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公示:经河西区财政局党组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日。
报考人员严禁弄虚作假,托人说情,如有发生,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河西政务网查询。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