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等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教师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学校、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教育教学研究室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财经学科中专学历教育,承担财经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及职业技术和职业高中教育。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为本系统培训、轮训各级干部及提供相关专业培训服务。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教育教学研究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综合研究并指导一商系统职工教育教学工作;通过广播电视为社会成员提供财经学科高等学历教育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基础课教师3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
(二)会计专业课教师1名。
(三)市场营销专业课教师1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其中:
基础课教师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211工程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及应届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425分以上)。
4、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5、要求在入职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专业课教师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
4、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5、要求在入职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4年3月28日至4月8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www.tjysx.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拟定2014年4月9日至4月11日、4月14日至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由考生本人到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现场报名,联系人:李响。
(二)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类资格证(含大学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③个人简历④一寸近期彩照2张⑤报名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并收取考务费90元/人。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