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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2014-05-11 05:13:10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7号

(四)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

1、专业带头人及专业教师,6人

专业带头人及专业教师岗位职责:

⑴承担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⑵承担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建设与改革工作;

⑶承担各类竞赛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⑷承担实验实训室及实训基地的开发、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2、实训教师,5人

实训教师岗位职责:

⑴ 承担实训课程的授课任务,实训教学资料的编写工作;

⑵负责指导、带领学生完成实验设备的日常、定期维护及保养工作;

⑶承担实习基地的建设;

⑷承担实践教学的科研工作,撰写论文,参加教研活动等。

(二)招聘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我院网站(www.suoyuan.com.cn)发布,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4年3月28日—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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