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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海救助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4-05-13 17:36:14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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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陆地岗位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
  2012年、2O13年毕业,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可参照国内同等学历进行认定。
  三、招聘岗位
  天津基地会计岗位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专业及学历要求:会计及相关专业。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通过CET-4及以上英语等级考试。国外学历须取得中国教育部认证的同等水平学历,可不受通过英语等级考试条件限制。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12月1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17日两天,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北海救助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联系人:赵新明    联系电话:0535-6598135
  2、应聘人员应提供如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通过4、6级考试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通过4、6级考试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二)。
  3、应聘人员须亲笔填写《北海救助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一),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
  4、根据物价部门的文件规定,按每人每卷4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此次招考,在我局工作满两年的陆地岗位编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者,条件适当放宽: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年度不限;英语4、6级不限;其他条件均按招聘要求执行。
  7、如报名时限内报名者少于2人,即取消此岗位招聘。
  (三)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分值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卷的分值权重各占40%、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知方式:(1)北海救助局网站公告。(2)根据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因应聘人员主客观原因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在北海救助局网站向考生公布。笔试有关加分规定:
  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双学位以上学历者,笔试成绩可分别增加5分、3分、2分。
  我局编外工作人员,在局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不满半年不加分,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0.5分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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