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1天津政法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及体测的通知
按照天津市招录培养基层公安民警工作安排,兹定于10月30日对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及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点:
天津中学(地址:南开区华苑中孚路41号从东门进入)
二、时间:
(一)报考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保税区公安分局;环城四区公安分局以及市局下属治安分局基层民警职位的考生,资格原件审核及体能测评时间为10月30日上午7:30至11:00。
(二)报考市区公安分局及武清、宝坻、蓟县、宁河、静海公安分局基层民警职位的考生,资格原件审核及体能测评时间为10月30日下午13:00至16:30。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时,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外地生源考生,还需携带学位证书。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考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2.“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3.天津市2011年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提供市委组织部颁发的“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生进行体能测评时,须携带胶底运动鞋以及近期一寸半免冠照片一张。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