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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政法干警招考对进入体检阶段考生进行体检的通知

2013-07-20 00:32:12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对进入体检阶段考生进行体检的通知


  天津市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公安民警面试工作已经结束,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于2012年11月24日(周六)上午8:00前,到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5号)参加体检。


  一、体检携带物品: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及体检费用(男生280元,女生280元)。外地生源考生还需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及2011年冬季退伍的考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2.“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3.天津市2012年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提供市委组织部颁发的“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2011年冬季退伍的考生,需携带退伍证。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部分,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可自带早餐,待采血、B超检查后食用。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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