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工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6人 31日前报名
关于天津市食品工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结合天津市食品工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招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各项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心”2012年上半年拟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检测技术负责人1人,采编负责人1人,副总工程师1人,项目负责人1人,信息技术负责人1人,检测业务负责人1人。
四、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2012年5月16日详见天津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中国天津食品网(http://www.tjfood.com.cn)。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由“中心”邮箱(y59525627@163.com 密码:sp123456)下载、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毕的电子表格及电子简历一并发送至天津市食品工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邮箱(y59525627@126.com)。
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2012年-5月31日,上午8:00-下午16:00。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2012年6月1日,上午8:00-下午16:00。对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发送《笔试通知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六、考试及资格审核
1.笔试:收到笔试通知单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及下载打印的《笔试通知单》于2012年6月24日到“中心”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50%, 综合知识占5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资格原件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中心”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时间为2012年7月2日-7月3日。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天津食品网(http://www.tjfood.com.cn)于2012年7月8日-2012年7月15日公布。
5.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中心”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7.公示:“中心”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聘用:“中心”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59525639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59525627
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
天津市食品工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