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安、监狱人民警察公告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31名公安人民警察和100名监狱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5日至1993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部分医务类技术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公安、监狱人民警察招考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招录职位查询
具体招录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安、监狱人民警察报考指南》。报考人员从2011年10月18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jyjcbm.tjpnet.gov.cn。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5日8:00开始至10月29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11年10月25日8:00开始至10月31日16:00结束。
每个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11年11月2日9:00开始至16:0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医务类技术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综合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14:00~16:00 医学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11月9日8:00开始至11月11日16:00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1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体能测评与资格原件审核
公安特警(防暴)职位、监狱从事服刑人员管理工作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医学综合知识)成绩,笔试成绩为200分制]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名单。
招录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该职位的实际人数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时间:2011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
各招录机关需在11月20日前对参加体能测评和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和专业考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体能测评与资格原件审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每个职位招录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录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3日、4日。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11月28日8:00开始至12月2日16:00结束。
招录机关应根据事先申报的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其中进行专业考试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1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安、监狱基层人民警察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电话:23134226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政策咨询电话:23396821(市公安局)、27023606(市监狱管理局)、83606214(市公务员局)
监督电话:23030853
电话受理时间为8:30—17:30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