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意见
近日,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
该意见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着眼提高公务员办事能力水平,注重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及时考察公务员在日常工作及完成重要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德才表现。同时,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统筹考核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服务态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二是针对公务员不同岗位特点,突出分级分类。各区县、各单位应结合公务员的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突出不同职务、不同岗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分级分类、科学简明、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强化公务员为民服务意识,扩大考核民主。拓宽评价渠道,把自我评价、领导评价、群众评价、服务对象评价以及社会评价结合起来,准确评价公务员的日常表现;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以扩大知情权为重点,进一步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
意见还明确指出,平时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排名靠后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于平时考核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应及时进行表扬和奖励,并在职务晋升、公务员业务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时优先考虑;对于平时考核成绩较差、表现欠佳的公务员,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平时考核不称职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不改善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必要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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