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原人事部第六号令和原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文件精神,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其中专业技术职位13人,管理职位2人,具体情况详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信息一览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级项目主管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项目主管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八个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10月中旬,在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和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
时间:2010年10月22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
招考报名采取网络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首先网络下载《报名表》(http://www.22job.com),填好后投递到指定邮箱(hbhrc_gov@126.com),经简历筛选合格人员,在指定日期内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地点:河西区广银大厦308室(市经委人才中心)。
咨询电话:022-23336621联系人:朱老师、杨老师。
3、报名要求:每个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者务必以填写《报名表》形式报名,不可采用其他简历编写格式。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职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通知其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按照岗位类别差异分别命题,包含:基本能力测试
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网络、软件等专业基础,客服、行政岗位工作任务模拟测试等知识。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时间:2010年11月(约半天)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资格。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加权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如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环渤海人才网上进行7天的公示。
(八)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23336620(天津市经委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83606352(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
详细报名表下载和招聘人员信息一览表见环渤海人才网(http://www.22job.com)
一、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其中专业技术职位13人,管理职位2人,具体情况详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信息一览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级项目主管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项目主管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八个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10月中旬,在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和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
时间:2010年10月22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
招考报名采取网络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首先网络下载《报名表》(http://www.22job.com),填好后投递到指定邮箱(hbhrc_gov@126.com),经简历筛选合格人员,在指定日期内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地点:河西区广银大厦308室(市经委人才中心)。
咨询电话:022-23336621联系人:朱老师、杨老师。
3、报名要求:每个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者务必以填写《报名表》形式报名,不可采用其他简历编写格式。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职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通知其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按照岗位类别差异分别命题,包含:基本能力测试
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网络、软件等专业基础,客服、行政岗位工作任务模拟测试等知识。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时间:2010年11月(约半天)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资格。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加权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如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环渤海人才网上进行7天的公示。
(八)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23336620(天津市经委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83606352(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
详细报名表下载和招聘人员信息一览表见环渤海人才网(http://www.22jo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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