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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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是继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之后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是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是我国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天津开发区是天津滨海新区的核心区域之一,已经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统筹为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38名优秀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8名:
1.主要学科(总计26名)
(1)小学,共计20名:
语文A: 2名、语文B:6名、语文C:2名,小计10名;
数学A:1名、数学B:3名、数学C:1名、数学D:1名,小计6名;
英语A:1名、英语B:1名、英语C:1名,小计3名;
科学B:1名,小计1名。
(2)中学,共计6名:
数学E:1名、政治E:1名、化学F:1名;
物理F:1名、历史F:1名、生物F:1名。
2.音体美学科(总计12名)
(1)体育,共计5名:
体育A: 1名、体育B:2名、体育C:1名、体育F:1名;
(2)音乐,共计3名:
音乐A:1名、音乐B:1名、音乐C:1名;
(3)美术,共计4名:
美术A:1名、美术B:1名、美术C:1名、美术F:1名。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面向区内公办中小学校统一分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熟悉现代化教学手段;具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男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英语水平达到公共英语国家4级以上,其中英语学科须达到专业8级。(各职位、岗位详细条件参见附表)
(三)以下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1.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在职教师,若为天津市户籍可放宽至最终学历大学本科以上, 年龄可放宽至男45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