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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师教育发展服务中心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3-07-04 01:01:40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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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市教师教育发展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天津市教师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所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是研究教育系统师资需求规划和预测,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教师岗前和继续教育等培训相关服务工作。

二、公开招聘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岗位要求

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 调研岗1 2人 机械工程、自动化、信息工程、食品生物、教育技术学及相关专业 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调研岗2 1人 比较教育学、汉语言文学、法律及相关专业 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有较强的文字处理分析和写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2013年6月13日至21日,招聘信息发布于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

(二)报名方式:登陆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报名系统,一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2013年6月22日-26日。

(四)考试和考核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应大于3:1,达不到此比例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3年6月30日9:00-11:00

笔试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57号增1号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四楼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二证缺一不可。

注:考试当天考生还应携带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必须包括:政治面目,最高学历的入学、毕业时间)。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见报名网站。

(五)考察与体检

1.根据考核或考试总成绩,按照1:1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在单位进行为期1-2周的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查结束后,招考单位出具考察结果,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2.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后,经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www.tjgspx.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单位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单位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单位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职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22-23542029,联系人:郭老师


 

天津市教师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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