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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2013-07-05 08:26:14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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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于2011年3月首批进驻海河教育园区,于2012年3月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了弥补我院高层次人才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拟在2013年公开招聘会计电算化专业带头人1名、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带头人1名、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骨干教师1名、新能源专业带头人1名、大学英语骨干教师1名、大学数学骨干教师1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3年5月30日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公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进入“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在对照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应聘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后,发送至学院电子邮箱:qgrenshi@126.com。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0日——2013年6月20日
  (二)初审和复审
  1、按照所需岗位报名条件,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招聘计划低于1:3的不能开考。学院在2013年6月26日下发通知,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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