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财经大学第二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www.xjgwy.org)了解到,2014年新疆财经大学第二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本次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详见下文。
新疆财经大学2014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财经大学2014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五所高校之一,担负着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任。学校为厅(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形成了包括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各类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8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1500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学校现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门类,有3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有5个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27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有MBA和EMBA办学权,32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9个校级重点学科,设有16个学院和2个专业教学研究部,附设继续教育学院和商务学院(独立学院)。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硕士研究生要求为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七)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正规教育大学本科。硕士学位为学术型学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已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
(八)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者须HSK汉语水平8级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乌鲁木齐北京中路449号,BRT新疆财经大学站下车)。
联系电话:0991- 7842171 传真号:0991-3718714
(四)报名须带材料: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应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疆外报名者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可先电话报名,之后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证件传真到新疆财经大学,应聘材料待参加考试时再进行审查。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4年12月15日-16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财经大学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教师岗位。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上公布。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
⑤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2、试讲
(1)试讲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试讲满分100分,试讲分为学院试讲和学校试讲。学院试讲满分为100分,占试讲成绩的40%。学校试讲满分100分,占试讲成绩的60%。
(3)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试讲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试讲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岗位总成绩为试讲成绩。
(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专业技术岗。此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上公布。
(2)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英语水平。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分为口试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口试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60%。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3、总成绩 = 笔试×40%+面试×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财经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财经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财经大学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阿木提·吐尔逊 新疆财经大学纪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7842036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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