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喀什公路管理局招聘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101人公告
2017年新疆喀什公路管理局招聘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101人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10:00-9月5日23:59(北京时间)。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新疆喀什公路管理局招聘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101人公告
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批准,喀什公路管理局所属收费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101名。
一、单位简介
喀什公路管理局隶属于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负责管养4条国道、7条省道、9条专用公路的养护管理、收费服务等工作。下设喀什、疏附、英吉沙、岳普湖、麦盖提等8个公路管理分局;有库曲湾、喀什、莎车、麦盖提等19个收费站,5个服务区。聘用制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不具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喀什地区户籍或生源(包含兵团第三师)。具体要求详见《喀什公路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65米及以上,女身高1.55米及以上。
4、年龄要求:收费员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1987年8月22日至1999年8月22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2年8月22日至1999年8月22日期间出生),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5、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具体详见《喀什公路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6、具备基础汉语水平及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
7、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的特殊性(收费站距离县市区较远,需四班三运转等),妊娠期、产期、哺乳期女性不建议报考。
9、服从岗位分配。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page]
1、在校学生(含电大、函授、自考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的人员)和现役武警、军人不得报考。
2、自2014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后因个人原因单方面从喀什公路管理局辞职的聘用制收费员不得报考。
3、被喀什公路管理局开除、辞退的聘用制收费员不得报考。
4、受刑事处罚尚未解除的不得报考。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
详见《喀什公路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公示及报名
1、招考简章公布在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才网(www.xjhr.com)
考生报名需登录“考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www.xjhdyc.com/kaoshi)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10:00-9月5日23:59(北京时间);
3、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4、填写《喀什公路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报名表》;
5、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200K以下);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请妥善保存,后续所有环节均需携带)。
7、注意事项
(1)考生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缴纳报名费、笔试费100元,请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2)考生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3)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岗位需求表中的一个岗位,不得一人报考多个岗位。一经查实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情况,取消考试资格。不退还考试报名费用。[page]
网上报名及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991-6226402;6226401
报考职位咨询电话:喀什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0998-6936051、6936052
(二)打印准考证
2017年9月7日10:00起至2017年9月8日19:00止(北京时间)登录“考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www.xjhdyc.com/kaoshi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时间:2017年9月9日。
2、笔试地点设在喀什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场考试要求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如未办理身份证或者身份证过期、遗失的,请速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其它任何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进入考场。
3、笔试试卷分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维吾尔语两种。
4、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5、笔试加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按需选择加分项目,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选择加分项目的,不再予以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6、笔试成绩公布。自2017年9月13日10:00(北京时间)起考生可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以及是否进入面试。
7、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入闱人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四)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1、时间:详见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资格审查相关通知。
2、地点:详见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资格审查相关通知。[page]
3、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准考证、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及1寸免冠彩照1张;使用维吾尔语答题的考生需提供国家颁发的“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旧)”及以上或“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5级(新)”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属在职工作人员的考生需出具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户籍条件的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合格者收取面试费用40元,并开具《面试通知单》。未缴纳面试费用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放弃报考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喀什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报名表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能证明其身份者、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不得参加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6、驾驶员需加试操作技能测试,测试分数不计入面试成绩,作为考生是否具备招聘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的参考。
7、面试结束后,将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8、总成绩并列超过招聘岗位人数时,以面试成绩为主,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岗位人数。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且只复查一次。
6、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审
1、喀什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政审。
2、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司机、电工、厨师和锅炉工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和工资表复印件。
3、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提供毕业证原件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4、政审不合格的或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page]
5、招考职位出现空缺时可进行调剂,需要调剂拟录用的职位,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具体调剂办法届时查询喀什公路管理局在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网上发布的调剂公告。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经喀什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在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本人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相关约定。
(十)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后,由喀什公路管理局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3、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若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喀什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喀什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8-6936070
招聘期间,喀什公路管理局将在本局办公楼设置举报箱。为方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七、其他事宜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剂、递补、公示等事项,由喀什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简章》由喀什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喀什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0998-6936051,0998-6936052
原标题:喀什公路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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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聘用制车辆通行
费征收人员领导小组(代)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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