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哈密市录用公务员考察公告
关于对2018年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进行考察的公告
根据《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环节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阶段。现将2018年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予以公布,并对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请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即日起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党建网站下载《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一式两份),按照填报要求逐项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应如实反映本人真实情况,如发现学历、经历、年龄等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考察表》填写完毕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调档函由考察机关出具)及《考察表》于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交各考察机关(单位),接受考察。
二、考察工作由以下部门和单位负责:
1、报考区(县)单位的考生,由区(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党群部门单位组织部负责组织,政府部门单位人社局负责组织);联系电话:
伊州区委组织部:2233607 伊州区人社局 :2251176
巴里坤县委组织部:6824446巴里坤县人社局:6826403
伊吾县委组织部:6720312 伊吾县人社局:6720303
2、报考哈密市公安、法院职位的考生(含区县公安、法院),分别由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考察;
联系电话:市公安局: 2273035
市中级人民法院: 2235185
3、报考市委党群机关(含参公单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市直党群招录单位考察;报考市直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的考生,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市直招录单位考察。
三、考察由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招录单位须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须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综合运用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客观、公正地对考生做出评价。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依照《自治区公务员考录简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坚持政治标准第一,须深入准确地了解拟录用公务员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和现实表现,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从严从实给出考察结论,确保拟录用人员政治合格、品行优良。
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提出考察建议,并在《考察表》上签署意见、考察组成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8月1日前,分别将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务员局审查。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2257305
市公务员局 2233169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 226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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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关键词:2018年新疆公务员新疆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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