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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兵团第七师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9-05-23 11:00:01 字号: | | 【 打印 】
  新疆兵团第七师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选调工作人员86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6月8日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决定面向内地省区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以编定职、以职定人的原则;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投身边疆建设,助力兵团改革发展稳定,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第七师干部队伍。
 
  二、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共66个(含5个事业编岗位),工作人员86名。
 
  其中:
 
  (一)县处级正职领导岗位2个,共2名;
 
  (二)县处级副职领导岗位11个,共11名;
 
  (三)科级正职领导岗位18个,共18名;
 
  (四)科级副职领导岗位9个,共9名;
 
  (五)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25个,共42名;
 
  (六)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个,共4名。
 
  具体选调岗位可查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兵团第七师为正厅级单位,所属团场为县处级单位,对于选调到第七师工作的优秀干部,有岗位空缺时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三、选调对象
 
  公务员岗位须为内地省区市各级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事业单位岗位须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条件人员,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19年5月1日。
 
  (一)作为正处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现任县处级正职或担任县处级副职职务2年以上;
 
  (二)作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现任县处级副职或担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
 
  (三)作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现任正科级或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四)作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现任副科级或担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五)作为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符合新《公务员法》规定的晋升资格和条件;
 
  (六)作为事业单位岗位干部人选的应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四、选调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公务员身份,选调处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后出生),选调科级领导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1989年5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以上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5.具有《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见《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面向内地省区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6月8日。主要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打开浏览器,然后登录兵团第七师门户网(http://www.nqs.gov.cn)下载《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通过传真或通过电子邮箱发至兵团第七师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
 
  传真:0992--6687435,
 
  邮箱:185521955@qq.com
 
  电子版材料以“个人姓名+岗位代码”为文件名,压缩后发至指定邮箱。职位可多选多报,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报考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6月15日。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知通过初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谈
 
  面谈时间拟定于2019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第七师机关(对参加面谈人员报销往返交通食宿费1000元/人)。
 
  主要采取提纲式面谈,了解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来兵团工作的意向等,满分100分,考官5-7人,面谈时间为15分钟左右,视面谈人员谈话情况适当增减。
 
  参加面谈人员需在面谈前1天携带《报名推荐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到兵团第七师(地址:新疆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兵团第七师机关)进行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两张2寸免冠照片;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四)体检
 
  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委托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列入考察人选,体检费由兵团第七师承担。
 
  (五)考察
 
  1.考察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为1:1;
 
  2.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面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程序报批后,在兵团第七师政务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政策保障
 
  选调人员待遇保障按照《兵团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有关省份选调优秀干部的保障政策》(兵党组发〔2018〕39号)精神执行。
 
  (一)按照选调人员级别,在住房规定标准面积内,提供周转房1套。选调干部一人入住的,5年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在有存量集资房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购买集资房,在七师工作满5年后办理相关房产手续。不符合申请购买集资房条件或无意购买集资房的,给予正处级20万元、副处级15万元,正科级及以下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未满调离七师的,需退回享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配偶、子女可以随迁。随调人员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配偶子女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事业单位简化招聘程序的绿色通道政策;本科以下学历的,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可以帮助推荐到企业适当的岗位工作。到企业工作的配偶、子女,第一年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补助。
 
  (三)子女按照新疆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在疆报名参加高考。报名条件为: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选调到兵团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考生在高考前一年9月1日前学籍转入自治区普通高中并连续实质性就读(2018年自治区政策供参考)。子女在兵团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享受兵团职工同等政策。
 
  (四)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体检费用、首次进疆交通费。配偶子女未随迁的,每年所在单位报销1次配偶、子女进出疆交通费用(限10000元以内)。
 
  七、纪律要求
 
  (一)第七师纪委监委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由兵团第七师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2--6687506 0992--6687835,咨询时间为:北京时间10:00--20:00。
 
  传真 号:0992--6687435
 
  电子邮箱:185521955@qq.com
 
  通讯地址:新疆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兵团第七师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邮编:833200。
 
  附件1:兵团第七师面向内地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第七师赴内地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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