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兵团招录公务员公告(2969名)
2019新疆兵团招录公务员公告(2969名)已公布,其中:兵直机关194名,各师市机关1863名,各团场机关352名,监狱系统560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10:00--9月25日18:00。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及《公安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需加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0年新疆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复习。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兵团决定组织2019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录2969名,其中:兵直机关194名,各师市机关1863名,各团场机关352名,监狱系统5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方法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条件和对象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特警职位年龄为25周岁以下;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人民警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 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标明面向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兵团连队(社区)“两委”成员、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服务期须满8个月以上方可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以上的的服务期须满16个月以上方能报考(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以报名第1日为准);
7. 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职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录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1.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 现役军人。
5. 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6. 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10:00--9月25日18:00。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13日。
(二)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10月20日18:00
(四)后续环节时间详见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告。
四、招录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调剂、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
(一)报名
1. 职位查询
各招录部门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问题的,后果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9月16日至26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9月16日18时至25日18时,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9月26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时携带)。
4.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上述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 职位取消
南疆兵团第一、二、三、十四师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2(职位招录计划数:报名人数,下同),其他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于9月27日12: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布。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报考人员,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6. 职位改报
9月27日12:00—9月29日12:00,被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职位改报(其他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职位改报,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申请改报的报考人员需将职位改报申请表(附件4)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各招录单位。
7. 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8日—13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一式2份,参加笔试、面试时携带)。
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公安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的人员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9年10月13日
上午 《申论》
下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公安专业科目》
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
3.雷同卷鉴定
笔试结束后开展雷同卷鉴定。经国家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第七、八条的规定,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记录。
4.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各项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10月25日14时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查询。
5. 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部门
兵直机关各招录部门负责本部门招录职位的资格复审。各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师市职位的资格复审。监狱系统负责本系统职位的资格复审。部分职位在资格复审环节需进行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 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材料。
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在兵团团场工作的连队(社区)“两委”成员应提供团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职位要求有“二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二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职位调剂
调剂职位:无人报考或因报考人员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职位。
调剂范围: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调剂。已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得再进行调剂,违规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其他要求:具体事项详见调剂公告。
(五)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组织:兵直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师市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本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监狱系统职位的面试由当地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人员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公务员不得兼职的有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材料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擅自离岗的给予开除处理。
五、相关政策
(一)学历和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必须为第一学历证书所列专业。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二)南疆工作补贴
报考南疆兵团第一、三、十四职位的报考人员上岗后享受南疆工作补贴。
六、监督
兵团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
兵团纪委派驻纪检组:0991-2896942
七、招录有关事项
1. 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请各位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3.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btpat.xjbt.gov.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 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 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络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7. 请各位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发布的信息,在公务员招录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录部门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8.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9. 本《公告》未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转载。
10. 本《公告》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兵团公务员局:0991-289063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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