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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21-02-03 08:54:06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新疆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2021年2月3日9:00—2月8日18:00。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新疆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1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实施,2021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1日期间出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因公死亡)人员家属以及在法院、检察院连续工作5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3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1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1年2月1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3.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6.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处理期限未满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招聘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10.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与庭审相关的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6.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程序
 
  包括信息发布、报名、网络资格审查、网络技能测试、网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培训及聘用等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1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和《2021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附件1),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wlmqcourt)和微博(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报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三)网络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前,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后,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四)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放弃。
 
  收费标准: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技能测试40元/人的标准缴纳。
 
  (五)网络技能测试
 
  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测试时间20分钟。20分钟内看打正确字符达到600个为合格,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网络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
 
  面试对象: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1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表》(附件3)。
 
  考察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考察内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毕业(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复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公示,公示期5天。
 
  (十一)培训及聘用
 
  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保密规定及相关技能等。
 
  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21年2月1日。
 
  报名:2021年2月3日9:00—2月8日18:00。
 
  资格审查:2021年2月3日9:00—2月9日18:00。
 
  网络缴费:2021年2月3日9:00—2月10日12:00。
 
  (二)网络技能测试
 
  2021年2月27日(星期六)上午。
 
  网络技能测试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3月2日18:00。
 
  (三)面试、体检等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发布。
 
  四、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参照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2.依法享受社会保险。
 
  附件:
 
  1.2021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2021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表
 
  本文来源于乌鲁木齐人事考试专栏 链接:http://220.171.92.52/web/newsShow.do?newsid=82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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