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疆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2021新疆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一3月20日(节假日除外)。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人才队伍结构,经师党委宣传部同意,根据工作需要,经融媒体中心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融媒体从业人员10名(非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全媒体采编记者6名;
(二)“政务+服务”运维人员2名;
(三)网络技术服务与管理人员1 名;
(四)播出机房值机人员1 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在思想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新闻宣传事业,诚实守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要求及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包括35周岁,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播出机房值机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二)具体条件
1.全媒体采编记者6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对新闻事业充满兴趣与激情。
(2)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拥有一定的文字和摄像基础。
(3)在新闻媒体有从业或实习经验者优先。
2.“政务+服务”运维人员2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文字编辑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有运营微博、微信、网站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心态积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学习能力强。
(3)沟通能力强,能够灵活应对突发情况,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网络技术服务与管理人员1 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Windows、Linux 平台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2)有计算机网络维护经验,熟悉交换机、路由器、局域网 / 广域网通信链路;
(3)熟悉相关网络安全产品,对防火墙等安全设备能够熟练操作及维护;
(4)熟练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技术,熟悉客户端APP、网站等新媒体平台的栏目设计、数据分析、系统维护、管理运营、网络安全监管、网络舆情监测等业务。
4.播出机房值机人员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设备基本理论和使用方法,并具备随时上班和值夜班的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自主招聘。
(二)招聘程序:①发布公告→②组织报名→③资格审查→④组织面试(技能测试)→⑤公示成绩→⑥组织体检(政审)→⑦社会公示→⑧进入试用→⑨试用期满考核→⑩签订聘用合同。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一3月20日(节假日除外)。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联系人:李炳荣、温红岩 咨询电话:0902—2566519、17699020331。
(3)报名地点:十三师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红星大厦12楼)。
(4)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应界毕业生持学校证明)、职称证书和复印件各一份,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作品,以及近期同底照片2张(红底);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也可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在十三师政务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后同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同发送至QQ邮箱(80673378@qq.com)。
(5)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包括政审(请应聘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政审材料),确定符合条件人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2.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思维能力、价值取向、表达能力、业务能力(技能测试)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本次招考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按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员在红星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根据应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依次递补。
4.公示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后,对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合格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以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聘期及待遇
(一)试用期为3个月,聘期1年(考取正式编制后可解除该合同,首聘期满后优秀者优先续聘)。工资待遇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二)待遇:按劳动合同和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在职报考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十三师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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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btnsss.gov.cn/gggq/774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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